{{ $t('FEZ001') }}dorisyeh
一、研習對象:臺北市各級學校教師,對於攝影已有基礎認識、對器材運用具備拍攝基本水準以上,自備單眼相機器材及筆記型電腦,預計錄取人數為30位。
二、研習日期:99年3月13日、20月日及27日,均為星期六,共3天。
三、研習地點:本中心第二教室。
四、報名方式及截止時間:欲參加本研習班者,請99年3月6日中午前,完成下述2個步驟,始完備報名程序。
(一)請自行上網「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臺北市教師研習電
子護照)」報名,並由學校進行薦派;
(二)請學員於3月6日中午前繳交1份個人作品及拍攝簡述e-mai至本中心教務組承辦人電子信箱。◎ 請注意:於報名截止日後不接受個人作品及拍攝簡述補交。
五、遴選方式:
(一)報名人數若超過30位,將請講座依學員個人作品及拍攝簡述之攝影構圖、光影、主題表達、拍攝角度及相機操作熟稔度,以遴選出正式學員30位為原則。
(二)本研習班得依報名狀況及投件作品之程度,必要時備取數名,當正式學員取消報名時,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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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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