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chouting
說明:
一、依據:本中心100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二、研習對象:臺北市各級學校教師,自由報名參加。
三、研習日期:100年1月27日(星期四)至1月28日(星期五)。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月20日(星期四)。
五、研習人數:預計錄取100人,額滿為止(依報名先後順序,
每校錄取一名為原則)。
六、研習地點:本中心(研習地點若有更動以網路公告為主)。
七、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登入電子護照網站(http:/
/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學校行政程序核
准後,再由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為簡化
作業程序無須再傳回報名表。
八、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於報名截止後3天公布研習人員名單,以各研習員
於研習電子護照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錄取之教師及
其所屬學校,並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及準時至本中心參加
研習;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
(二)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
應於研習前3日告悉本中心,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習。
(三)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故
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研習電
子護照」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
月。另為維持研習品質,本研習班不接受現場報名,請欲
參加之學員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報名程序。
(四)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
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
。另本中心亦不接受「研習代理」及「輪流上課」等情事
,敬請配合。
九、本研習請學校惠允公假,如有課務請協助派代。
十、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中心教務組承辦人石淑旻小姐,電話
:2861-6942分機:213,E-mail:minmin81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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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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