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chouting
說明:
一、依據:本中心101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二、研習目標:101年2月3日(星期五)至2月4日(星期六)共兩
天。
三、研習對象:本市各級學校教師,每校1名,預估錄取40名
,如超過預估人數,則依報名及完成薦派先後順序錄取。
四、研習日期:101年2月3日(星期五)至2月4日(星期六)共兩
天。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月31日(星期二)。
六、研習地點:本中心。
七、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登入電子護照網站(http
://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學校行政程
序核准後,再由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8
八、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於報名截止後3天公布研習人員名單,以各研習
員於研習電子護照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錄取之教
師及其所屬學校,並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及準時至本中
心參加研習;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
故缺席。
(二)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
,應於研習前3日告悉本中心,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習
。
(三)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
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研
習電子護照」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
利三個月。另為維持研習品質,本研習班不接受現場報
名,請欲參加之學員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報名程序。
(四)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
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
小時。另本中心亦不接受「研習代理」及「輪流上課」
等情事,敬請配合。
(五)本研習請學校惠允公假,如有課務請協助派代。
九、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中心教務組承辦人石淑旻小姐,電
話:2861-6942轉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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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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