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lhc09b
{{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為增進本市各教育階段教師及相關人員特殊教育專業知能
,全面提昇教育人員特殊教育素養,進而提供身心障礙學
生優質教學服務品質,請各校(園)協助督導及轉知校內
同仁務必參加特教知能研習。
二、請各校(園)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鼓勵教師參加本局委託師範大學辦理之各類學分班,暢
通教師在職進修管道。
(二)鼓勵校內同仁參加教師研習中心、各教育階段輔導團、
各特教資源中心及各校辦理之本市各教育階段校長、相
關行政人員、普通班教師(以上每年至少3小時)、特
教教師(每年至少18小時)、特教教師助理員(每年至
少9小時)及相關專業人員(每年至少6小時)等特殊教
育知能研習,俾提供完整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使
特殊教育需求學生能充分發揮個人潛能。
三、如欲參加特教研習者,請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
://www.set.edu.tw/default.asp)網頁「教師研習」頁面
查詢。
{{ $t('FEZ012') }}
{{ $t('FEZ003') }}2013-07-17
{{ $t('FEZ005')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