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
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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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國小學童接觸書法,培養揮毫書寫興趣,並藉由揮毫激發書寫創作,體驗藝術文化,進而認識中華文化書法藝術之美,特辦理本活動。 |
貳、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參、 |
主辦單位: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中華民國書學會、淡江大學 |
肆、 |
參加資格:凡對書法有興趣之國小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
伍、 |
比賽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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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報名時間:自98年3月20日上午8時起至4月3日下午5時止。 |
二、 |
接受個人或機關團體報名(包含學校或民間)。 |
三、 |
採網路填寫報名表報名參加。報名網站「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網址http://www.cksmh.gov.tw/「童趣童書˙玩毛筆」全國兒童創意書法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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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
比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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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比賽日期及時間:98年4月18日(星期六)下午3時至5時。 |
二、 |
比賽地點:中正紀念堂民主大道(台北市中山南路21號),若遇雨無法於戶外舉行,改於中正紀念堂室內或園區迴廊舉行。 |
三、 |
比賽報到時間:98年4月18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至2時30分(請參賽者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 |
四、 |
比賽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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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揮毫內容於現場公布(並附於每位參賽者資料袋內),執筆方式及書寫字體不拘,由參賽者自行發揮;作品規格為八開宣紙書寫(約34cmx34cm),於40分鐘之規定時間內完成並繳交作品。 |
(二) |
主辦單位贈送每位參賽者毛筆1支,並提供比賽用宣紙2張(非主辦單位所發紙張不予評審)。參賽者可使用自備毛筆書寫,其他物品墨、硯、墊布、紙鎮等請自備。 |
(三) |
一人限繳交一件作品,請填寫編號、學校、年級及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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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
試場布置:主辦單位布置3x6尺桌板,每張桌面供6名參賽者使用,同時進行揮毫競賽(如天候不佳,比賽場地改於中正紀念堂室內或園區迴廊【於活動前一天於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網站公布】,由於場地限制,則採分批書寫方式進行。 |
捌、 |
評審:於比賽後擇期辦理。由辦理單位聘請書法家、兒童教育家及美術專家學者等組成評審小組專責評審。 |
玖、 |
評審標準:創意40%、寫字運用30%、佈局30%。 |
拾、 |
得獎公布:於4月30日前公布於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網站,網址:http://www.cksmh.gov.tw/「童趣童書˙玩毛筆」全國兒童創意書法比賽獲獎名單,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或機關團體(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
拾壹、 |
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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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特優3名,每人各獲得3,000元圖書禮券、獎品及獎狀乙紙。 |
二、 |
優選5名,每人各獲得1,500元圖書禮券、獎品及獎狀乙紙。 |
三、 |
佳作20名,每人各獲得500元圖書禮券、獎品及獎狀乙紙。 |
四、 |
入選40名,每人各獲得獎狀乙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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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視參加比賽人數及程度由評審委員酌為增減各項獎勵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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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貳、 |
頒獎時間:暫訂98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時30分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演講廳舉行(確切時間將於本處網站公布)。 |
拾參、 |
諮詢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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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文教組 蔡惠玲 電話:2343-1024。 |
二、 |
中華民國書學會 聯絡人 廖小姐 電話:2558-5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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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肆、 |
附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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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參賽者報到、活動流程及注意事項於活動一週前公布於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網站。 |
二、 |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之權利。 |
三、 |
獲獎者應親自參加領獎典禮,並攜帶證明文件(如健保卡)領取獎品及獎狀;如因故無法親自參加,請委託代理人於5月31日前至本處文教組領取,主辦單位不另寄發,逾期將視為放棄。 |
四、 |
各獎項之商品禮券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
五、 |
參賽者務必於活動前一天上網(http://www.cksmh.gov.tw/查詢有無因天候因素更改比賽地點、報到、活動流程及注意事項等資訊。 |
六、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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