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階段:書法比賽作品送件(全國國小學童),即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
初賽:名額不限,一律通訊報名。
(1)集體報名:由學校統一報名。
(2)個別報名:學生自由報名。
(3)分高年級組(五、六年級)、中低年級組(一至四年級)二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
(4)填寫報名表,連同作品,每人一件,規格:高年級組宣紙直式(140x35)、中低年級組宣紙直式(70x35),字體及內容不拘,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前(郵戳為憑)寄至台北郵局第30-337號信箱,『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或寄、送至國泰人壽保險公司公關室(台北市仁愛路四段296號)洪筱婷小姐收。
(二)第二階段:現場比賽及頒獎、九十八年六月,於國泰人壽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台北市松仁路9號)。
決賽:初賽入選者,參加複賽,優選以上可參加決賽,一律頒給紀念品一份作為獎勵。另外獲以下名次者,除發給獎狀外,金、銀、銅獎發給獎金。
l 各組錄取獎項如下:(得視報名人數及程度而增減,若未達水準金獎可從缺)
(1)金獎一名:獎金陸仟元、獎狀一紙
(2)銀獎二名:獎金參仟元、獎狀一紙
(3)銅獎三名:獎金壹仟元、獎狀一紙
(4)優選二十名:獎狀一紙
(5)佳作三十名:獎狀一紙
(6)入選六十名:獎狀一紙
l 各組並錄取優良教師獎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