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wayne
【臺北市選拔賽辦理要點】
一、活動宗旨:
弘揚中華傳統書法藝術,藉由書法的藝術教育,培養學生發揮創造力與自我概念,同時促進與國際青少年學術與文化交流。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社團法人臺灣青少年國際交流協會、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臺北市東門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中央廣播電台、赫聲行
六、贊助單位:
臺灣電力公司、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臺灣新光保全文化藝術基金會
七、比賽時間:98年5月17日(星期日)
八、比賽地點:臺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 (臺北市仁愛路一段17號)
九、參賽資格:
1.臺北市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學生。
2.請以校為單位報名,1校每組最多推薦3名學生。
十、參賽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各組限額150人,額滿為止)
十一、比賽方式:
參賽者於比賽當日依各組公佈指定時間至現場揮毫書寫,
比賽內容由主辦單位現場提供,字體不拘,鈐印與否請自行決定。
除比賽用紙(每人2張)由主辦單位提供外,參賽用具請各參賽者自備。
★用紙規格:國小組採四開28格宣紙;國中/高中職組採四開宣紙
十二、報名方式:
1.本比賽完全免費。
2.請各校填寫報名表後統一用印送至臺北市東門國小,
並於信封封面著名「2009城市盃青少年書法交流賽報名 詹哲雄老師收」
5月4日截止報名,連絡箱:047,聯絡電話:0910-065280 詹老師。
3.一經報名恕不得更換選手,否則以棄權論。
4.參賽名單與報到須知於5月8日公告活動網站,敬請各校自行上網查詢。
十三、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遴聘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依筆法、結字、佈局、神韻為評比標準。
十四、比賽獎勵:
1.各組選拔冠、亞、季軍各1名,優選獎20名,佳作獎30名。頒發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2.各組冠、亞、季軍將獲得「2009城市盃青少年書法交流賽」決賽資格,並與其他城市學生共同參與學術文化交流。
3.主辦單位有權視實際參賽人數調整獎勵名額。
十五、注意事項:
1.參賽事項若有更動將於活動網站www.y17.com.tw公布,敬請留意。
2.於5月11日統一寄發參賽須知及參賽證至各校,請各校老師轉發學生。
3.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同時比賽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自行運用,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之權利,參賽者無任何異議。
4.採當天比賽當天頒獎,請務必出席頒獎典禮,獎狀不另行郵寄。
5.活動洽詢:0910-065280東門國小詹哲雄或02-23432388轉7704黃小姐
6.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調整之。
{{ $t('FEZ012') }}
{{ $t('FEZ003') }}2009-04-21
{{ $t('FEZ005') }}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