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lhc09b
{{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1年12月6日藝研字第10100039
96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提
昇國內圖畫書創作及教學,啟發學習藝術興趣,該館特辦
理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徵選活動。
三、102年度徵選活動,凡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
分國小(分低、中、高年級分別各1組)、國中組、高中(
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102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15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
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該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另獲獎者之指
導教師,該館將頒發指導證明書。
五、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該館網
站(http://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
六、隨文附件2款報名表檔案格式(word檔及pdf檔)請依需求
擇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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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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