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3年2月11日府教國字第1030025871號函辦理。
二、惠請各校,如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花蓮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103學年度外縣市入學花蓮縣國民中學新生調查表」,於本(103)年3月15日前寄送花蓮縣政府彙整彙整(無則免填復),俾協助辦理入學事宜。
三、有關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c.edu.tw/)「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項下查詢。
四、隨文檢送「103學年度外縣市入學花蓮縣國民中學新生調查表」1份。
五、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花蓮縣政府承辦人鄭郁嫺,聯絡電話:03-8462860,分機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