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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7月8日藝演字第104000223
4號函辦理。
二、104學年度新增舞臺劇類國中、國小組,相關規定請詳參
實施要點,請貴校踴躍參加。
三、另依教育部函示,自107學年度起,將研議全國學生創意
戲劇比賽決賽,改於暑假期間舉行之可行性。
四、旨揭實施要點同時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網址:
http://www.arte.gov.tw),請逕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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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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