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lhc09b
{{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3年6月24日臺中大學進修字第10
30860153號函辦理。
二、旨揭26學分班包含臺北市專班、臺北班、臺中班及東部班
等,本案獲錄取教師同意以公假方式參加。
三、臺北市專班限本市教師參加,上課地點預訂於本市學校,
預訂103年7月28日開課,詳細情形另行通知錄取者。
四、另教師如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惟尚未修習五
類課程,致未能請領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證書者,
本次課程特提供外加名額,上開教師可由學校填寫「國小
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薦派審查表」報本局審查後薦派
,經錄取後以自費修習6學分班,報名資格請參閱招生簡章
招生對象第三點。
五、國小專任輔導教師自106學年度起,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
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六、檢附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資料,如有意報名者請於103年7
月7日(星期一)將報名表件資料核章後逕送本局國教科詹
淑惠小姐收,逾期恕不受理,以免耽誤開課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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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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