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lhc09b
{{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2年7月16日臺中大學進修字第1020
860160號函辦理。
二、旨揭6學分班報名資格:97學年度起曾受聘為國民小學輔
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3
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
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
所組(含輔系、雙主修)畢業(依教育部認定且須修習過
下列全部學分: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3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2學
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2學分、兒童發展類2學分
、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
者。)或持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
動專長教師證書者。
三、旨揭學分班簡章及報名資格如有疑問,請洽詢國立臺中教
育大學賴小姐,聯絡電話:(04)22183256。
四、如 貴校所屬教師有符合資格且有意修習上開學分班者,
請於102年8月9日(星期五)前檢附報名表(核章)、教師
證書影本、聘書影本、在職證明、輔導服務年資證明、畢
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函報本局。另請彙整填妥「10
2年國小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薦派審查表」(如附件)
寄至電子郵件信箱iris@mail.taipei.gov.tw,俾依限進
行後續審查申報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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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3-07-25
{{ $t('FEZ005')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