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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98年全國教師創意偶戲研習營」活動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98年6月25日藝展字第0980001934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99年度全國學生創意偶戲比賽」之舉辦,該館特於初賽前辦理「98年全國教師創意偶戲研習營」活動,訂於98年8月底於臺北、高雄兩地分別辦理,詳如附件。
三、本市所屬教師全程參與是項研習,市府同意核實採計總研習時數12小時。
四、旨揭活動請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研習活動項下(http://www.arte.gov.tw/pro2_course_list.asp)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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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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