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lhc09b
{{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本案辦理時間與對象如下:本研習屬調訓性質,請各校務
必派員參加初階與進階班研習,參加人員給予公假課務派
代出席,請假須函報本局敘明事由。
(一)初階班:102年10月24日(星期四);對象:臺北市國
民小學導師(每校務必至少派一位導師參加)。
(二)進階班:102年10月25日(星期五);臺北市國民小學
專兼任輔導教師(每校務必至少派一位專任或兼任輔導
教師參加)。
二、辦理地點:臺北市國語實驗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三、請各校於9月30日(星期一)前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報名,凡全程參與人員,核發6小時研習證明。
{{ $t('FEZ012') }}
{{ $t('FEZ003') }}2013-09-14
{{ $t('FEZ005') }}194|